通知公告

质量与标准化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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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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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文件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质量、信息管理与标准化”方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 “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制”)博士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具体招生导师及计划以当年学校博士招生简章为准,按招生计划1:1排序内的上岗导师优先招生。

三、招生类别

我院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类别码须为1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其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

四、学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

2)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在报考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5.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6.其他报考条件详见当年《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内)。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三)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科研计划书(见附件3),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五)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在学硕士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六)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

(九)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无需提供)。

(十)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等。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个带有目录的 PDF 文件,以“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相关邮箱(如下),同时通过邮寄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将纸质材料送交青岛大学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地址如下),截止时间2024415日。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六、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考核小组,采用“材料审核评估+综合能力考核”的考核方式,不再统一组织现场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评估占总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80%

(一)材料审核评估

材料审核包括两大方面:(1)科研成果,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所获奖项等(占50%);(2)攻读博士生科研计划(占50%)。

(二)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待定,以通知为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实践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专家考核小组每位成员对所有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百分制计分。综合评定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待定

复试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科研大楼A609会议室

联系人:0532-85950015(景老师)/0532-85950031(程老师)

邮箱:qduzlybzhxy@163.com

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科研大楼A610

七、录取

(一)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等,按照导师上岗及招生顺序优先原则(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将名单、录音录像、申请及考核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一)“申请制”考生须在学校指定的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采集数据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校验)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为考核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涉嫌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青岛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

附件1:青岛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科研计划书

附件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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