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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质量与标准化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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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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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标准化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标准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作为努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青岛,“标准化+”被定为其城市发展战略,在此大背景下,青岛大学及时扬帆起航标准化学科和专业建设。2016年3月,由青岛大学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青岛大学标准化战略研究院”;2017年4月,成立“质量与标准化学院”,聘请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张晓刚为名誉院长,并招收第一届标准化工程专业本科生。青岛大学成为国内首所兴办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的综合性大学。2019年,青岛大学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术学位硕士与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中分别增设了“标准化”与“工程标准化管理”两个培养方向,2020年,质量与标准化学院获批独立招收“标准化”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学院代码:007)。

在人才培养方面,青岛大学本着“宽口径、厚基础、小规模、国际化”办学宗旨,借助综合性大学特色优势,实行“交融性”的“标准化+”和“+标准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现融合管理学和经济学两大一级学科的“标准化+金融”辅修双专业模式培养的学生已有4级,2021年第一届毕业生的考研率达到37.9%。今后学院在进一步拓展“标准化+”双专业培养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微专业”并开展标准化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符合时代需求、具备深厚科学素质和广博人文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作为“‘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14所创始高校之一,青岛大学自质量与标准化学院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标准化实践,大大提升了学院在标准化学科领域的影响力。2017年、2019年青岛大学两次承办由ISO和山东省政府主办的“青岛国际标准化论坛”中“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与教育”和“标准化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分论坛,2021年“标准化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分论坛与“‘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合作论坛”将于7月在青岛合并举行。2017年,青岛大学承办“IEC国际人才培训”。2018年,ISO、青岛市政府、青岛大学、山东大学四方共建“ISO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2019年,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受邀参加“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讨会,承办“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食品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筹)会议”;青岛大学与国内其他六所标准化本科培养高校共同成立了“全国标准化学科建设战略联盟”。2020年,质量与标准化学院组织承办“第二届全国标准化学科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

此外,学校的标准化教育与实践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的大力支持,为标准化战略研究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8年6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明确提出“支持青岛大学加强标准化学科和标准化专业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标准化学院。”

在师资队伍方面,学院致力于打造多样、多元、国际化的教研团队。ISO秘书长赛尔吉奥.穆希卡(Sergio Mujica)、ISO副秘书长尼古拉斯•弗莱瑞(Nicolas Fleury)等标准化领域的国内外专家先后多次到学校指导标准化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学院教研队伍的博士学位拥有率达100%,学科背景有质量工程、信息管理、应用经济、计算机科学、物理化学、城市规划等。同时,聘请ISO、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国企业等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兼职和客座教授。

自2017年建院以来,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师均年科研经费超过10万元,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20余篇,获得市级科研奖励2项。完成了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以及金融企业标准应用和推广等标准化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其中1项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

一、招聘方向

1.管理学(工业工程、质量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创新等);

2.经济学(金融学、农村/农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等);

3.计量、检验检测方向(食品、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若报名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二)业绩条件及层次

1.特聘教授第四和五层次

(1)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大校字〔2020〕11号)相应第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2)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

2.青年卓越人才

(1)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大校字〔2020〕11号)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

(2)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38周岁。

(三)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三、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详见http://rlzy.qdu.edu.cn/info/1004/2661.htm

四、应聘程序及材料要求

请登录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填写《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以及自拟的其他资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沈照功

电话:0532-85955606 18562556303

E-mailshenzhaogong@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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