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大学质量与标准化学院2022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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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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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2016年3月,青岛大学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发起成立了“标准化战略研究院”。2017年3月,教育部批准青岛大学招收“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青岛大学成为国内首所兴办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同年4月标准化学院成立,现更名为“质量与标准化学院”。2019年,青岛大学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术学位硕士与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中分别增设了 “标准化”与“工程标准化管理”两个培养方向。2020年,质量与标准化学院获批独立招收“标准化”(现更名为“质量科学与标准化”)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2021年获批独立招收工程管理(MEM)“工程标准化管理”方向(现更名为“质量工程与标准化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2022年,我院(007质量与标准化学院)继续独立招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质量科学与标准化”方向(120100-01)的硕士研究生。

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标准化实践,学校的标准化教育与实践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声誉。2021年6月22日,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正式发布2021“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我院“标准化工程”专业被评为A+等级。

 

师资力量

师资队伍方面,质量与标准化学院目前拥有教职工20人,专职教师1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14人,专职教师博士学位拥有率达100%,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0名。同时,聘请来自ISO、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国企业等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学院兼职和客座教授。建院以来,学院也获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接受推免研究生专业与人数

我院(007质量与标准化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质量科学与标准化”方向(120100-01)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申请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优惠政策

1.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获得;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攻读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

3.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助教、助管、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分10个月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硕士生300~400元/月。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确定并发放。

5.博学奖学金:学校对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等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6.优先推荐进行校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申请者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1)。

2.《青岛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在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3.本科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时间安排

1.9月28日-10月9日,学院将根据前期推免报名情况,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直接与我院联系。请申请学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10月11日我院组织第一批推免生复试。10月15日,我院组织第二批推免生复试。复试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3.9月28日起,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时间进程和相关要求,请随时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qdu.edu.cn/)和青岛大学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官网(http://bzh.qdu.edu.cn/)。

报名咨询

1.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532-85950015

Email:bzhxy@qdu.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大学科研大楼A座质量与标准化学院610室

 

2.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2-85953655  

邮箱:qd859536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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