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文件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质量、信息管理与标准化”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 “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学校博士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导师条件
参加“硕博连读”招生的导师须为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上岗排序中按招生计划1:1排序内的导师。校外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
四、学生申请条件
(一)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须为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硕士录取学习方式和类别须为全日制、非定向。
(四)申请人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五)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仅限在同一学位类型进行。
(六)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均不低于80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七)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并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学术成果突出。
(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取得相应级别外语成绩。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外语成绩要求。
(九)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并遵守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学制规定和培养要求。
(十)符合学院要求的其它申请条件。
五、申请材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三)科研计划书,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七)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等。
考生应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个带有目录的 PDF 文件,以“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申请材料”命名,每个压缩包不超过 5MB)发送至相关邮箱(如下),同时通过邮寄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将纸质材料送交青岛大学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地址如下),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7:00。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六、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考核小组,采用“材料审核评估+综合能力考核”的考核方式,不再统一组织现场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评估占总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80%。
(一)材料审核评估
材料审核包括两大方面:(1)科研成果,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所获奖项等(占50%);(2)攻读博士生科研计划(占50%)。
(二)综合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实践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专家考核小组每位成员对所有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百分制计分。综合评定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网络考核平台测试演练
测试时间:2023年3月9日14:00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
复试地点:腾讯会议(双机位)
联系人:0532-85950015(吕老师)/0532-85950031(程老师)
邮箱:bzhxy@qdu.edu.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科研大楼A座610
七、录取
(一)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等,按照导师上岗及招生顺序优先原则(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将名单、录音录像、申请及考核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培养与管理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自取得博士生学籍开始,按博士生管理,享受博士生待遇。进入博士研究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以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1+4年(1年以硕士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方式培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4”年(2年以硕士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方式培养)。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博士学位论文,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规定,将授予博士学位;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可转入硕士阶段培养,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九、其它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参加博士招生入学考试,但须在学校指定的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采集数据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校验使用)。
(二)未尽事宜请参照《青岛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